12月20日,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安排以及省“1543”立法工作机制要求,洛阳市司法局召开了《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锋同志主持会议。
洛阳市文物局四级调研员马金刚同志汇报了《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表示本条例的制定已严格遵照法律关于地方立法权限的规定,支持关林、关圣文化的保护、管理、研究、传承、利用以及相关活动的政策和措施会做到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发挥实效。
市司法局邀请与会的多位专家对《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草案)》部分内容的合法性、条文表述的科学性、条例与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关系处理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马金刚表示,将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按照立法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在草案条文中予以落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族宗教局、城市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洛阳关林管理处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