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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开封城墙在保护与合理利用中重振雄风
发布时间:2013-07-01 09:09:58   浏览次数:1665   文字大小:【

    开封网讯 (信息采集:徐阳光)城墙在开封的历史文化资源中,具有独一无二的重要作用,对于每一个在城墙根儿下长大的开封人而言,它都承载着沉甸甸的文化记忆。随着开封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步伐的加快,作为开封最独特的文化符号之一——城墙,它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也日渐成为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近年,我市在城墙开发和保护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有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在6月28日上午市政协首次委员议政厅活动中,市文物公园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农林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围绕“开封城墙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这一话题,面对面接受委员质询,回答问题、听取建议,并以此为触发点,对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中的重要课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问:2010年,省人大专门出台了《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开封城墙提供了法律依据。请问《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的落实情况如何?哪个部门承担着《开封城墙保护条例》的执法权?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市文物公园局:《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出台后,市文物公园局充分利用《开封日报》等媒体资源,通过全文刊播、局长访谈、举行“爱我城墙、护我国宝”万人签名活动和志愿者“徒步走城墙”活动等积极进行宣传。

    加强抢救性保护工作。我市依照《开封城墙保护规划》,委托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编制了《开封南城墙维修保护设计》、《开封城墙西墙维修保护设计》、《开封城墙曹门向南至新开门段外砖墙修缮设计》,并实施了西墙西南角以北至小西门段城墙修缮工程、南墙大南门以东至东南角段城墙修缮工程等重点城墙抢救性保护工作。目前共修缮外砖墙6600米、内墙2600米。在日常巡检中,对发现的宋门、曹门、明伦街城口处的裂缝墙体及时进行抢修加固,对污损的城墙文物标志牌和墙体及时进行维护和清洗。

    强化文物执法力度。会同市规划局对城墙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年度城墙抢救性保护工作计划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同时,对城墙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12处,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遏制了城墙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蔓延现象。2012年年初,我局协调将原隶属于市文广新局的市文物执法大队交我局管理,并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主抓文物保护执法工作,从管理体制上保障了文物保护有关法规条例的依法执行,为更好贯彻执行《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提供了执法保证。

    目前,由于城墙保护距离长,保护工作牵涉面广,保护工作难度巨大,此项工作还存在城墙保护管理单位行政级别低、城墙保护管理单位编制人员少等问题。建议参照西安、南京等地做法,增加开封城墙保护管理单位人员数额,同时成立高级别的保护领导机构,由市领导挂帅,负责城墙保护、管理、利用的日常协调,解决一些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问:委员调研中,发现城墙本体上严重存在违法建设问题,据说是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请问,城墙本体上此类违法建设有几处?涉及哪些单位和部门?应该由谁来解决?有没有解决的时间表?

    市文物公园局:经核实,目前城墙本体上此类违法建设有两处,一处在曹门北侧、一处在宋门南侧,均为民房。需要由所在辖区政府及市规划、住建、城管、文物部门共同解决。去年,上述相关部门已对此进行查处,因牵涉居民的安置、补偿等问题,暂时未得到有效解决。目前,我市正在逐段实施城墙周边房屋征收工作,建设环城公园,去年完成了南墙大南门以东至东南角段房屋征收工作,拟建环城公园,下一步计划实施东墙房屋征收及环境绿化工作。届时,上述问题有望解决,具体时间将根据市政府工作计划重点和修缮资金落实情况实施。

    问:城墙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无违法建设和违法施工现象?这些问题该由谁来解决?大梁门外违法建设是怎么回事?对城墙保护有无影响?是否违反文物法和《开封城墙保护条例》?有没有解决的时间表?

    市城管局: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展示开封城墙的古朴沧桑,提升城市品位,我市从2005年起着手实施环城墙绿化景观工程。我局作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整个开封古城墙周边环境整治中绿化景观工程的建设、养护工作。根据《开封城墙保护规划》,先后在2005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开展了环城墙绿化景观一期(滨河路西段)、二期(河大东门外绿地)、三期(大南门至迎宾门段)、四期工程(大梁门至西北角楼段)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开封环古城墙外侧14.4公里,已综合整治5公里,共建成绿地36.8公顷。2013年,我市将实施环城墙绿化景观五期工程(大南门至东南角楼段和河大东门至明伦街段)。

    在我局组织实施的环城墙一、二、三期绿化景观工程中,原有影响城墙景观的建筑均已拆除,改建成公园绿地。目前环城墙绿化景观工程四期范围内尚有大梁门外北侧部分建筑未完成征收拆迁,该工程由我局组织实施,开封新区(原金明区)负责房屋、土地征收。目前我局及开封新区正在根据此地块内房屋及土地实际情况与被征收户协商,力争早日完成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

    问:《开封宋都古城风貌保护与重现工程规划》中,对开封城墙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保护、重在抢救,整治环境、合理利用”。请问什么是“合理利用”?应该怎样合理利用?

    市规划局:合理利用就是既要保护好文物本身及其所处的周边环境,在确保文物及其所处周边环境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又要充分体现文物自身历史价值,使文物得到充分展示,发挥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于开封城墙来说,通过城墙的修缮、环城公园的建设,使文物本身及其周边环境得以妥善保护,建立城墙展示体系,使文物历史价值得以体现,为居民提供富有文化内涵的开放型公共活动、休闲空间,为开封增加一条环城旅游休闲带,使之成为开封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开封旅游发展,充分体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开封城墙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如何?结合开封发展的新形势,是否有修改、完善该规划的打算?

    市规划局:《开封城墙保护规划》自2003年编制完成,2008年由国家文物局批准以来,市委、市政府极为重视城墙的保护工作,将环城公园建设列为古城保护重点建设项目,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自2005年以来,逐年逐段有计划地推进城墙修缮及环城公园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了南城墙西段、东城墙北段、西城墙北段环城公园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也成为古城开封的一大亮点,为居民提供了1350亩的开放型公共绿地,成为颇受居民欢迎的民心工程。现在已经完成拆迁的南城墙东段和东城墙河南大学南侧段,将会继续建设成市民活动和旅游观光的公园绿地。按照规划将会形成一条亮丽的环城公共绿带。

    《开封城墙保护规划》主要确定文物保护、环境整治、文化展示等原则性内容,这项规划经过科学编制和专家论证,是合理、科学的一项规划,不会对其进行修改。但随着我们思想认识的不断提高,技术手段的不断提升,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会通过详细规划及城市景观设计,不断对《开封城墙保护规划》进行深化、细化、补充和完善,以期达到对城墙更好地保护,更充分地利用,建设出富有文化内涵和品位、居民休闲和城市旅游兼顾的优美环境。

    问: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靠什么来打造?现有的景点能否撑起来?

    市旅游局: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一是靠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二是靠全市各部门和广大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国家和省出台的大的促进文化和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我们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带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四是我们有得天独厚的、丰富的、独具特色的、极具开发价值的文化旅游资源,有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文化旅游产业经济。

    从目前来看,现有景点仍支撑不起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重任。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它既有景区的建设,还有资源的开发、休闲度假产品的完善、城市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全民素质的提高等内容。只有这些方面都达到国际水准,得到国内外广大游客的认可,我们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工作才能说有了雄厚的产业内容支撑。

    要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要搞好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规划,搞好“一城”、“两环、四街、五湖、六区、十二大工程”、“一条旅游景观轴、三大旅游中心区”的开发建设。同时,整合资源打造好系列旅游精品线路,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服务体系。

    问:在打好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攻坚战中,对开封城墙的作用和影响是如何定位的?

    市旅游局:开封城墙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它在开封历史文化资源当中占有重要位置。做好对开封城墙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我们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具有重要作用。开封城墙不仅是历史文物,更见证和体现了开封的厚重历史。它不仅展示了我国丰富的武备文化,还是开封人民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精神的体现。在我们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总体工作部署中,开封城墙的定位是一条环状旅游带。搞好对城墙文化内涵的发掘,加快这条环状旅游带的开发,将会对我们打好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攻坚战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问:城墙周边有无环境污染的情况和现象?如何处理?

    市环保局:经过我局初步排查,目前,城墙周边没有发现工业企业污染源,接下来,我们将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在城墙保护范围内,不审批任何与城墙保护无关的项目或工程。在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审批的建设项目,要求其符合我市城墙保护规划,不得破坏开封城墙的历史风貌,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影响。

    二是对城墙周边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巡查,发现污染源,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项目,发现核实后报请政府依法关闭或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依法要求其治理污染,消除污染。

    问:在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中,既有商业开发,又有文化开发。请问:在文化开发中如何处理主体文化与俗文化的关系?有无规划?怎样能够体现出开封历史文化名城的主题文化精神?

    市旅游局:旅游活动是一项大众化的文化休闲娱乐活动,也是一项经济活动。利用文化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在充分展现主题文化内涵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游客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俗文化内容,做到雅俗共赏。如果只注重雅的一面,开发出的文化旅游项目就会曲高和寡,没有强有力的市场支撑,产生不了好的经济效益,很难发展壮大。如果只注重俗的一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就不利于我们对主题文化的弘扬和发展,不利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得到美的视觉享受和丰富的知识。旅游所包含的寓教于乐的正能量就得不到很好发挥。

    开封历史文化名城的主题文化精神主要通过城市建设中对城市建筑风貌、城市风韵展示和对城市主题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以静态展示和动态演出相结合的形式表现出来。

    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打造“大宋文化旅游区”大的文化和环境氛围,把开封建成以宋文化风格为主体的旅游服务体系和影响力巨大的宋文化展示中心。通过一系列举措,使游宋城,购宋品,品宋餐,领略了解宋代宫廷文化、府衙文化、忠烈文化,体验宋代民俗、休闲娱乐文化,赏汴京菊花等成为我市旅游主打内容,使游客一进入开封,就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宋风”、“宋韵”和“宋文化”气息,并被深深吸引,使之流连忘返。二是积极处理好宋文化主题下不同景区的特色问题,认真筛选不同风格和个性化的资源进行开发。三是认真研究游客市场的消费心理和消费需求,深度发掘我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开发能够吸引游客眼球,让游客互动参与并具有强烈视觉震撼力的旅游演出项目。通过这些让我们的主题文化精神得到体现、传承和弘扬。

    问:东北城墙外森林公园内有不少“农家乐”饭店,这些饭店是否破坏了森林公园原貌和植被,是否经过管理部门同意,是否合法合规?

    市农林局:市林场按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要求,在我局的支持下,先后投资30余万元对其进行了大面积绿化,但因只投入、无产出,资金短缺,林场无力维持,就通过招商引资筹措建设资金。2005年至2006年,先后引进资金和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将部分区域对外承包,建起了3处饭店。合同约定,饭店在建设工程中,应体现森林公园特色,在林间空地进行植树造林、绿化美化,遵守和服从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要求,保持与森林公园的协调一致和完整统一。同时规定,3家经营户各办理有关手续,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市林场每年收取承包金投入园区绿化与管理。目前公园内的3处饭店,基本上是在规划地点建设的,建设中没有破坏森林植被,但也存在基建规模超大、绿化未达标等问题。

    鉴于这些经营户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开封城墙的景观风貌,我局将责成市林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3家经营户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并督促加大绿化力度,确保按照规划进行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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