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文物旅游局讯 进入“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了“活动方案”和“集中学习日程安排”,印制了专用学习笔记,建立了专用档案,要求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党员每周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次集中学习安排1名党组领导、机关党支部成员或其他党员干部领学;党员干部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记录的自学笔记不少于1篇。同时,通过实施“学习记录制、主题活动制、群众参与制、通报交流制、工作督查制、成效问责制”等六项工作制度,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学习记录制。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理论学习要做到“六有三确保”:即“会议有记录、集中有考勤、学前有备课、学中有笔记、学后有心得、效果有测试”和确保“学习覆盖面、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三落实。活动要求,集中学习要严格考勤,请假缺学人员由党小组长负责进行了补课;对离退休老党员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形式结对帮学,送学上门;集中学习时,领学人员要提前对所学内容进行精学,找出重点,设计思考题,保证让大家在学习时带着问题去学。
2、主题活动制。学习过程中,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结合文物旅游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详实的活动安排,定时间、定内容、定责任人,通过出板报、办宣传专栏、开展主题活动、作专题报告、观看电视录像、进行分组讨论、组织问卷测试、党组领导上党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了“偃师历史文化宣讲团”、“玄奘精神宣讲团”、“偃师历史文化图片展”、“玄奘文化主题书画展”等大型活动准备工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形式多样、充满活力。
3、全员参与制。为扩大学习教育活动的受益面,保证学习教育效果,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共青团员也列入本次教育活动的范围,非党员职工也全程参与学习教育活动。
4、通报交流制。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设置了专职宣传员和信息报送员,及时加强与市委教育实践各工作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同时,要求每周至少更换1期宣传专栏、上报2期工作信息,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市委督导组通报一次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部署,还安排专人到教育局、公安局、建设局、偃师高中等单位取经,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
5、工作督查制。局党组成立督办组,对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六有三确保”的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和不定时抽查。同时,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还针对学习教育环节的工作提出了“十查”验收的要求,即:查思想发动、查领导带头、查学习培训、查参学人员、查学习内容、查学风状况、查学习效果、查督导情况、查舆论宣传、查群众评价。对在“十查”中发现的达不到总体要求、存在不足的单位、科室和党员个人,都要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补课。
6、成效问责制。局党组要求:局党组书记对全局的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负全责,单位、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负全责;对学用结合、工作成效显著的党员公开进行表扬鼓励,对不遵守学习纪律、不认真学习、不能触及思想、工作成效差的党员严格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