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洛康码”使用的补充通告
洛阳健康码(以下简称“洛康码”)已在我市全面推广。
各类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社区(村庄)等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须安排专人查验“洛康码”,绿码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行,红码、黄码人员禁止通行。各相关单位要履行组织、管理和监督责任,公民要主动配合,确保生产生活秩序平稳有序。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3月5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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