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TOP

洛阳市文物局政务公开内部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5-02-10 11:21:00   浏览次数:62596   文字大小:【

    为了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规范民主管理,切实强化群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依法行政,市文物局决定在进一步搞好对外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内部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范围

    内部政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局机关各科室。

    二、公开的内容

    实施内部政务公开制度,要结合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从本部门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真正接受群众的监督。结合司法局的实际,推行内部政务公开的重点事项是:

    1、局机关及资金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收支情况,具体包括:工资、福利、奖金、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执行费、车辆费用、医疗费、资产购置费、基本建设费、专项大宗物品购置费以及一些公益的专项活动和大型活动经费。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具体包括: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医疗费报销、住房、计划生育、子女就业等情况;

    3、干部竞聘上岗、内部人员招考录用等;

    4、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或推荐、职工晋升工资等;

    5、其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公开的具体形式和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到醒目、实用、简明、灵活多样。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要进行责任划分,落实到具体科所室,通过公开栏、公告栏或告示栏的形式,一般按季公布,有的事项也可按月向群众公开。每次公开后,并结合情况召开一些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的要求要及时研究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及时予以纠正。

    四、公开的要求

   在推行内部政务公开时,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的领导责任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确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间、目标。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落实,切忌形式主义,与切实解决群众困难、转变工作作风等结合起来,配套进行。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栏目

洛阳市文物局简介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最新文章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邮编:471000 Address:LuoYang KaiYuan Road 232 Post code:471000 值班电话(Tel):0379-65156380 传真(Fax):0379-65156373 咨询电话:0379-65156380 E-mail:wwjbgs@163.com 洛阳市文物局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3020号-1 网站维护:洛阳市文物局信息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3000007

咨询
投诉

0379-65156380

关注
微信

关注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