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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物局主要职能及其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9-06-27 09:30:00   浏览次数:22568   文字大小:【

  职能简介:

  (一) 研究制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和文物利用发展规划,依据文物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和社会文物管理。

  (三)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

  (四)负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及其预备名录的保护管理。

  (五)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规划建设,负责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建设。

  (六)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认定以及涉案文物的鉴定;负责工业遗产、线型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

  (八)负责全市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查处文物盗窃、破坏、盗掘、走私等案件,依法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九)负责编制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各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十)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管理。

  (十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洛阳市文物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

  文物科、博物馆科、安全保卫科、大遗址保护办公室、文物

  资源利用管理科、人事科、财务计划科、机关党委、党建办。

 

  机构名称:洛阳市文物局

  负责人:余杰(局长)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电话:0379-65156380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5:00-18:30

  冬季: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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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物局简介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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