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文物管理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属洛阳博物馆、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阳民俗博物馆、洛阳关林管理处、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等1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洛阳市文物管理局主要职责为: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文物钻探、考古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流散文物等业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文物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43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405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387人,离退休人员138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把大遗址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围绕“一区、一轴、一带”总体建设规划,建成隋唐城明堂、天堂保护展示工程,推进汉魏故城国家遗址公园、邙山陵墓群遗址公园建设;抢救修缮一批濒危文物古建;完善“四有”工作,使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00处;继续做好丝绸之路和大运河洛阳段整体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后续工作,确保申遗一举成功;重点支持文物大县博物馆建设,发展民营博物馆,使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总数达到40家;充分利用地下文物遗迹众多的特点,继续做好考古和科学研究工作,争取荣获“全国文物考古十大发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14578.85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3210.79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9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3670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491万元,部门2013年结转资金5417.0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14578.85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支出3210.79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90万元,代管资金36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91万元,部门2013年结转资金5417.06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分:工资福利支出1124.36万元,占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70万元,占2.8%;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1万元,占0.9%;项目支出12914.08万元,占88.6%。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24.36万元,占2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7万元,占7.5%;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1万元,占2.3%;项目支出3827.02万元,占69.7%。主要项目是:大遗址保护、汉魏故城大遗址保护租地。
洛阳市文物管理局
2014年4月21日
附表1:部门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2014年财政拨款明细表
附表3: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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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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