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洛阳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洛阳市文物局就隋唐城宫城区应天门管理用房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建筑施工资质。
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投标人具有完成文物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30日18:00。
地点:洛阳市文物局工程建设指挥部(洛阳市周公路)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30。
7、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文物局工程建设指挥部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 0379-65813117
9、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本次采购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洛阳市文物局网上公布。
洛阳市文物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