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洛阳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就基本陈列提升工程项目:包括纪念馆原有序厅重新设计装修、篇章段首及结束语重新设计制作、原有灯光系统提升更换、原有文物展柜更换、原有展示版面重新设计制作等内容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承建类似项目合同书(合同金额≥80万元)原件一份(含中标通知书及验收报告)、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我单位登记资格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投标人有完成文物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网上公示期内进行实地勘察,地点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洛阳市九都路222号)。
7、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8月12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6:00时(15日和16日为休息日除外)。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20日下午16:00时,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9、投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30分,地点: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10、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吕先生 15036553361 赵先生 13837987998
11、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12、投标人对本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本次采购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洛阳市文物局网上公布。
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