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洛阳市文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文物局概况
一、洛阳市文物局主要职能
洛阳市文物局主要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具体有13项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利用,文物研究,对外宣传,文物流通,文物复仿制,流散文物管理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受理申报全市境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和勘探、考古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绞、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及其预备名录的保护管理。
(五)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规划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固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指导民办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认定以及涉案文物的鉴定工作;负责工业遗产、线性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七)负责文物商店和文物鉴定机构的申报工作。
(八)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九)负责编制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各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管理。
(十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协助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前其他事项。
二、洛阳市文物局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文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16个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具体单位为:
1.洛阳市文物局机关本级
2.洛阳博物馆
3.洛阳民俗博物馆
4.洛阳周公庙博物馆
5.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
6.洛阳周王城天子驾六博物馆
7.洛阳丝绸之路博物馆
8.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9.洛阳山陕会馆文物保管所
10.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11.洛阳市隋唐城遗址管理处
12.洛阳市汉魏故城遗址管理处
13.洛阳关林管理处
14.洛阳市邙山陵墓群管理处
15.洛阳市文物监察大队
16.洛阳市文物交流中心
17.洛阳仓窖博物馆
本年预算公开较上年增加了洛阳仓窖博物馆。
第二部分
洛阳市文物局2018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收入总计61,521.46万元,支出总计61,521.46万元,与2017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7.16万元,增长209.71%。主要原因:2017年结转资金洛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资金30,000.0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收入合计61,521.4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6,926.70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46.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45.65万元,财政专户收入2,513.45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6,002.00万元,部门2017年结转资金44,387.1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支出合计61,5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76万元,占5.09%,项目支出58,390.70万元,占94.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618.8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95.79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改革,人员工资调增,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61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80万元,占0.0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59.79万元,占9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30万元,占3.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79万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205.17万元,占2.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0.5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7.3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30.0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公务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5.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交流活动增加,接待任务增大。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0.16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6,78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9.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4,47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19.6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0万元。年初,我局制定了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绩效目标,目标涉及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其中,2018年度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周期完成,我局将根据目标值进行考核,开展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局国有资产54,251.56万元。其中:房屋面积74,206.56平方米、价值50,039.05万元,车辆32辆、价值608.69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价值85.3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518.4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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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