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文物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属洛阳博物馆、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阳民俗博物馆、洛阳关林管理处、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等1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洛阳市文物局主要职责为: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文物钻探、考古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流散文物等业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文物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43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01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403人,离退休人员159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大力加强博物馆建设,推进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的利用意识,构建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文博事业在传承河洛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快旅游事业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中原经济区文化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8,800.2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3,996.55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44.4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63.77万元,财政专户收入2,099.04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741.00万元,部门2015年结转资金10,455.4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8,800.2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支出3,996.55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44.4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63.77万元,代管资金2,099.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41.00万元,部门2015年结转资金10,455.44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功能划分:培训支出16.00万元,行政运行350.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9.30万元,文物保护12,789.71万元,博物馆4,821.58万元,其他文物支出165.83万元,其他文化与传媒支出48.58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6.6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2.74万元,住房公积金133.30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45.72万元,按功能划分:培训支出8.00万元,行政运行350.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9.30万元,文物保护1,216.77万元,博物馆3,896.62万元,其他文物支出165.8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6.6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2.74万元,住房公积金133.30万元。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洛阳市文物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85万元,较2015年的该项支出预算数114.70万元减少了59.85万元,降幅为52.18%。
洛阳市文物局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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